体育教学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
为提高我体育教学部体育教学质量,加强教风建设,引导广大教师潜心教学,保证学校体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,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,根据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教学质量考核及备案工作的通知》(冀教人【2016】39号)文件精神及《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(试行)》,结合体育部工作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一.评价要求
1.强化质量意识,加强教风建设,敦促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,使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不断提高。
2.实事求是的客观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,为教师职务晋升、聘任、考核等提供基本依据。
3. 教学质量考核对象为当年承担学校教学工作的全体任课教师。
二.评价组织
体育部成立评价工作组。评价工作组由体育部领导、教研室主任、教师代表等组成,体育部主任任组长,负责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组织和实施。
三. 评价内容及评价办法
教师教学质量评价采用学生评教、督导评教、同行评教、教师教育教学质量改革工作评价等多种形式,全面对教师教学工作及教学质量进行考核。其中,学生评教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50%。
体育部评价指标及内容见附件。每学年评价一次,采用综合评分=学生评价×50%+体育部工作组评价(督导20%、同行15%、教改15%)×50%。
四. 评价优秀比例
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考核人数的15%。
体育部评价工作组要本着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价指标体系组织教学质量评价工作。
五、附则
本办法由体育部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,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体育教学部
2020-5-28
附件:
体育教学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及内容
评价指标 | 评价内容 | 比例 | 总分 | 备 注 |
教学 态度 |
1.完成学校、体育部交给的教学任务情况。 2.履行岗位职责情况,教书育人情况。 3.遵守教学纪律情况。 | 1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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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 业绩 |
1.教学大纲、教学计划、教案等基本教学资料的编写及质量,课程的授课情况。 2.考试内容、考试方法改革等考试环节的情况。 3.校内群体竞赛活动的组织、辅导、服务工作。 4.校内运动训练的指导工作。 5.《国家学生健康标准》组织、测试、统计汇总情况。 | 5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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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能力及效果 |
1.教师获奖情况。包括代表体育部参加省市、学校各项体育比赛,基本功大赛,讲课、教案评比。 2.学生对教师的满意度。 | 2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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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研究课程建设 |
1.参加教研活动,教师业务学习、进行教学改革与实践情况。 2.教学获奖,教学研究论文获奖。 3.参加课程建设、专业建设、教研室建设情况。 | 2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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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计 | 100%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