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第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
一、竞赛日期和地点
(一)比赛日期:10月19日—20日,会期两天。
(二)地点:校体育场
二、参加单位
河北水电学院全校师生,以系、分工会为单位报名参赛。
三、竞赛项目
(一)学生竞技组
男子组:100m、200m、400m、800m、1500m、5000m、4×100接力、4×400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共十二项;
女子组:100m、200m、400m、800m、1500m、3000m、4×100接力、4×400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共十二项。
(二)学生趣味组集体项目
企鹅漫步接力、托盘接力、综合项目接力。
(三)师生混合组
师生男女异程混合接力
(四)教工组集体项目
男女混合4×100m接力、托盘接力、企鹅漫步接力、赶鸭子上架接力、千里传珠接力。
(五)教工组个人项目
100m、1500m、铅球、定点投篮、一分钟踢毽、定位投垒球、排球发球、足球射准、一分钟跳绳。
四、报名时间
请各系、分工会将报名表填写完毕后打印加盖本部门公章,于2017年9 月29日(最好在上午大课间)前,将纸质报名表送体育教研室裴老师13831744520或彭老师15131703600(报名表电子版发给侯老师QQ:307934310)。报名信息以电子版为准,请按表中说明填写,一旦报名不得更改。
五、报名办法
(一)学生竞技组
1、各系报领队、教练各1人;大会服务人员10人(经贸系再多报10名礼仪队员)。
2、各项各系报名不超过3人,男、女分别填报。
3、运动员每人限报两项;可兼报接力一项。
(二)学生趣味及师生混合组
1、凡参加学生竞技组比赛的学生不允许参加其他组别比赛。
2、凡参加学生趣味组比赛的学生只允许参加一项比赛。
(三)教工组
1、100米等竞赛项目必须由中青年教师参加。
2、每位教工限报两项,含师生混合项目。
六、运动员条件
(一)运动员必须是有河北水电学院在校师生。
(二)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,品德端正。
(三)严禁冒名顶替、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取消个人参赛资格及成绩,并给予通报批评。
七、竞赛办法
(一)田径比赛采用中国田协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。
(二)参赛运动员提前30分钟到检录处检录,检录不到按弃权论。
(三)学生组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,无号不准参加比赛。
(四)凡已正式报名的项目,不得更改,运动员必须参加,不得随意弃权,如确因伤痛不能参加者,须出示大会医生证明,否则将从该单位团体总分中扣除5分。
(五)学生竞技组各单项取前八名(接力取前5名),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,破校记录另加9分,破省大学生记录加18分,如在一个项目中多次破记录只加一次最高分。
(六)学生趣味组、师生混合组取前三名;教工组取前八名(不足8队或人的项目淘汰最后两名)。
八、录取名次和奖励
(一)学生竞技男、女组各单项录取前8名,给予奖励。报名人数在8人(含8人)以下的项目取消后两名录取名次,从9分依次计分,并给予奖励;报名不足4人的项目不再进行比赛,其运动员不准追加其它项目。
(二)团体录取名次:按各系学生竞技组运动员(男、女)得分之和排列名次,得分多者名次列前,男、女队各取前三名,如遇积分相等以破省、校记录多者列前,如再相等,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,依次类推。
(三)学生趣味组、师生混合组、教工组不计入团体总成绩。
(四)大会分别设学生竞技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。
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
(一)运动员能模范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本届运动会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领导,听从指挥。
(二)运动员奋力拼搏,积极进取,胜不骄,败不馁,赛风好,拼劲足,遵守赛场纪律,服从裁判。
(三)参观队伍遵守大会纪律及大会各项要求,秩序良好,热情为运动员加油。
(四)在比赛期间,场上场下团结友爱,集体荣誉感强;关心集体,爱护公物;宣传报导工作主动、积极、效果较好。
(五)运动员及观众能充分体现良好的体育精神和参与意识。
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
(一)系领导重视,并亲临运动场。参赛目的明确,队伍作风良好,管理有序。
(二)运动员比赛作风端正,尊重裁判、尊重对手、尊重观众;无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服从裁判、规则的要求等现象;比赛中发扬拼搏精神,赛出风采,赛出水平。
(三)参观队伍遵守社会公德,讲文明,讲礼貌,讲卫生。
(四)比赛期间,被录用的宣传稿件质量高、数量多。
(五)入场式队列整齐,标志显明,步伐一致,精神饱满。集体表演动作熟练,舒展大方,协调一致,能充分体现良好的团队合作及创新意识。
(六)文明观赛,所属观区卫生洁净。
十一、仲裁委员会
(一)负责运动员资格审查和竞赛规则以外的突发事件及纠纷。
(二)负责调查、解决申诉事宜和违纪问题。
(三)检举或申诉时,需提供书面报告,领队签字,并提供可靠证据,交至仲裁委员会。
河北水电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
河北水电学院工会委员会
2017年9月21日